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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/5/2006 袁见一个陌生的人。醒来时决定见他。没猜测过他的长相。也没设想过见面的样子。
那些都不重要。因为我们只是决定见一下。见面之后也许就会忘记其实曾经是见过的。
匆忙的跟他说,好吧,你过来吧。但不要太快。我还没起床。
是不需要惊喜的见面。似乎是早就安排好的在某个时间某个地点见某个人。
起床。洗澡。吹干头发。从柜子里翻出一件衣服。放很多的零食在大背包里。
然后去见一个人。
像老朋友样的打招呼。决定吃什么午饭。决定过什么样的下午。然后他会帮我打伞开门。
我很不斯文的吃鸡翅,喝一直痛恨的可乐把面包分开。一半给他,一半留给自己。咬到某口的时候吐掉。跟他说我要过生日了。要长大一岁了。呵呵。真讨厌。
他好像总是微笑的。轻浅的。他是个很安静的男生。
我觉得是我把每天该说的话储存起来讲给他一个人听。也许是不需要他回应的。其实他是否在听都没那么重要。
跟别人分享糖果。好像很久以来就一直是这样。
习惯了跟不是很陌生的人一起吃大白兔。很多人不喜欢。
也有人是真心的喜欢。不是像我那样把它作为一种习惯。只是寻找温暖和熟悉的味道。
不知道一个男生也可以喜欢糖果。还是只是不想我尴尬。
坐在窗边聊天。说我们彼此陌生的事情。
空空的走廊。穿堂而过的风。外面是长满不知明的树的山。
还有一些丑丑的房子。孤独的叠在山边。裸露的红色。
一直我都想看到有人进出的。可是都没能发现。有点失望的。
但我知道住在那里的人,其实是兀自感受着他们的幸福的。我是跟他们没有任何联系的陌生人,甚至不曾真的有进入过他们的生活。只是在自以为是的想象他们的生活。
我们有聊天。虽然都是我在说。
有说为什么我们可以那么熟悉。
有说为什么我可以对他那么好。
有说到他分手的女朋友。
有说到其实很多爱情是可以相爱,但没办法长久的在一起的,也没办法很快的就忘记。
想带他去吃安德鲁森的蛋糕。可是关店了。今年一直喜欢蛋糕的。也许是因为暧昧吧。
他总是说我是爱吃爱玩的。谁又知道呢。
他开玩笑说我肚子里有蛔虫的。可是即使它真的住在我的身体里,我还是不能感觉到。
离开时我们说再见。在有很多人的路上。
不会说注意安全。也不会说我们下次什么时候见面。
走时没有回头,我是那样的。他有他的方向。我有我的路。
他说在宿舍时,我在准备洗澡。往篮子里丢衣服时想起来忘记跟他说招待不周请见谅。
见面,分开,想起他说如果我们不是老乡会怎样。
会怎样呢。其实什么都没有改变。我们已经见过。那样会在分开后跟他说,遇到一些更好的人吧,好好生活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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